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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征地补偿机制,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,拟对我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,商水县自然资源局起草了《商水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,并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,未收到反馈意见。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2025年8月21日